农村宅基地拆迁时,出嫁女户口未迁出,能否享受征地补偿款!
2021-10-27 阅读:153
拆迁时出嫁女是否能拿到补偿款?
农村宅基地拆迁时,出嫁女户口未迁出,能否享受征地补偿款!家里宅基地马上面临拆迁,把嫁出去女儿的户口迁回宅基地是否能拿到补偿?这些是困扰很多出嫁女的问题,云合专业律师网律师经过多年拆迁经验,总结了关于出嫁女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
“出嫁女”指与村外人结婚、户口仍留在娘家本村或户口迁出后又回迁到本村的农业户口的妇女。具体包括:嫁外村或城市居民但不迁出户口的妇女;离婚后迁回娘家的妇女;嫁出去后没有迁出户口就离婚的妇女;嫁出去后为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又迁回原籍的妇女;结婚后户口迁入本村离婚后户口未能迁出的妇女;与“出嫁女”相关的人员:入赘女婿、嫁入本村的妇女所带与前夫的子女,出嫁女的计划内、计划外生育的子女等。
土地征用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丧失物权的补偿,从财产所有权角度来分析,出嫁女能否参与分配被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关键看妇女出嫁后是否是所有权人,即出嫁女是否还具有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何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确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或法规、规章等进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据以上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发放应当依照当地户籍人口为首要原则,同时兼顾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对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只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将户籍迁出,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就应当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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