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黄老太太遇到了执行难的问题。
原来黄老太太与儿子郭先生产生了分家析产纠纷,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调解,确认郭先生应当于2020年1月2日前向原告黄老太太支付卖房分割款70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黄老太太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根据执行局查明,郭先生已经在诉讼期间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迅速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过户至郭先生妻子名下,郭先生名下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因为黄老太太起诉时是只以郭先生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现在,能否追加郭先生的配偶,要求郭先生的配偶承担连带责任成为了能否拿到卖房分割款的关键。
黄老太太与儿子因分家产生矛盾后一直住在女儿家,但女儿退休后身体也不太好,后来黄老太太就住进了女儿家附近的养老院,但自己的退休工资还不能完全够支付养老院的费用,儿子把房子卖了之后,自己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居住,现在执行不到钱,黄老太太十分难过,经常心情沉闷,感觉晚年凄凉无依。
黄老太太在小女儿的建议下来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国龙律师在听取了相关案情后,告诉两位当事人,现在如果想执行回款,追加郭先生的配偶是十分有必要的,要求郭先生配偶承担偿还责任并不属于重复起诉。
并且作为夫妻的另一方,要认定为个人债务对配偶另一方的举证能力要求非常高,并不能从真正意义上免除大部分配偶一方的责任。如果郭先生配偶有钱,执行回款的几率还是非常大的,在听取了王律师的建议后,黄女士放心将案件委托给了京云律师处理。
接案之后,王国龙律师积极调查取证,向北京市相关档案馆调取郭先生夫妇第一次离婚的《离婚协议书》的档案材料、向相关银行调取郭先生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银行流水明细、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取郭先生夫妇的房屋买卖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及支付凭证。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我方顺利了解到了相关财产线索,为后期追加成功郭先生配偶承担连带责任奠定了基础。
为了防止被告二次转移财产,加大执行难度和诉讼成本,王国龙律师果断建议当事人采取保全措施,在与当事人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京云律师立即着手书写了调查取证申请书。最终,我方成功申请冻结了郭先生配偶名下的财产,为后期成功追加当事人,执行回款做足了准备工作。
王国龙律师在庭审中积极提出主张,表示原告黄女士虽然年事已高,但神志正常,表达内容清晰、明确,应为其内在心声的自然流露,具有真实性。对于案涉70万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人处分该财产的时间确是在被告和第三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处分所得未与原告分割,全部由第三人控制掌握,并购买了两处房产,用于家庭生活,因此,该70万元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王律师的主张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最终民事调解书确认70万元的购房款为郭先生夫妇的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郭先生配偶对该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京云律师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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