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要求退房赔款的质量问题的内容: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关于购房者要求退房赔款的质量问题有什么内容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购房者要求退房赔款的质量问题有什么内容
1、购房者要求退房赔款的质量问题的内容:
(1)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
(2)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3)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2、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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