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律师解读:19岁女孩整形医院抽脂后3天死亡,主诊医生获刑!
京云律师解读:19岁女孩整形医院抽脂后3天死亡,主诊医生获刑!
2023-04-13   阅读:857   京云律师

2021年10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A整形诊所执业助理医师李某某应银川市B整形医院邀请,在未在当地卫健部门注册执业的情况下,赴B整形医院对被害人梁某某实施“抽脂手术”。

19岁女孩整形医院抽脂后3天死亡,主诊医生获刑!

3天后,梁某某经送其他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本案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该医疗事故等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2022年12月8日,金凤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犯医疗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对此,有网友表示,因为事故致人死亡才判十个月是不是有点少了,也有网友表示“医美乱象监管部门管理缺失,难辞其咎”,这本来是个美丽的故事,却因此变为一个令人悲伤的事故,那么,法院为什么这样定罪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本案发生在医疗美容领域,专业性较强,难点在于两方面,一是李某某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二是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经过研究论证,李某某作为执业助理医师,不具备独立实施医疗美容外科手术的资格,在无主诊医师指导的情况下违规实施手术,结合相关的鉴定意见书、证人证言等证据,最终认定李某某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王兴华律师表示:19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女孩生命的逝去让我们为之扼腕叹息。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一起孤立发生的整形美容医疗事故,近几年类似的事件频频发生,给受害者以及家属带来极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也引发了我们对整形医疗美容领域的质疑和担忧。

 

王兴华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查看机构和医护人员的从业资质证明,就手术风险和医生做充分的沟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处理中,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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