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气声明“放弃财产”,事后又留下遗嘱哪份作数?
负气声明“放弃财产”,事后又留下遗嘱哪份作数?
2023-04-17   阅读:972   京云律师

王女士的母亲和继父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但婚后两人总因为各种琐事产生矛盾,在一次争执中,王女士母亲在气头上写了一份《声明》,写着“我自愿离开家,去女儿家居住,家中一切财产我都不要。”
 

负气声明“放弃财产”,事后又留下遗嘱哪份作数?

最近王女士母亲因意外离世,继父拿着《声明》,说王女士母亲已经放弃了所有婚内财产,婚内的房子应该归他。王女士觉得这不是母亲的真实意思,因为在这份《声明》后,母亲留了份遗嘱说她对房子的份额要留给王女士。两人就这房子权属争执不下,王女士继父的说法会被法院支持吗?这套房应该怎么分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王兴华律师

 

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这份《声明》的性质。首先,因为这份《声明》只有王女士母亲的签名,所以不能视为她与丈夫之间的财产约定协议,表述当中的“家中一切财产”,不能唯一、确定指向这套房屋,“我都不要”不意味着王女士母亲将财产都转移给丈夫所有。

 

其次,这份《声明》也不是赠与合同,《声明》是王女士母亲在“离开这个家、去女儿家”的特殊情形下形成的,结合当时的情境考虑她的真实想法,显然她将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给丈夫是明显不符合常理的。而且王女士母亲此后立有遗嘱,她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很明确,所以不能依据这份《声明》,将房屋归继父一人所有,这套房子中王女士母亲的份额,应该按照她的遗嘱进行处置,由王女士继承。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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