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遇到“搬家刺客”,报价六千搬完收四万多?监管部门已介入!
老人遇到“搬家刺客”,报价六千搬完收四万多?监管部门已介入!
2023-04-18   阅读:958   京云律师

上海市民王阿姨和老伴搬家,选择了一家叫“嘀嗒搬场”的搬家公司,报价近6000元,可老两口最后实际支付了41710元。

 

王阿姨说,起初对方估计搬运物品需要两车,一辆车2400元,两车就是4800元,再加上搬家费人工费,估价6千。

 

可搬家当天,拆装一台空调要六千,还得购买包裹家具家电的塑料气泡膜,每卷三百元,一共60卷,一万八,搬家当天,一共来了七辆车,关键是,车里还有别人家的东西。

老人遇到“搬家刺客”,报价六千搬完收四万多?监管部门已介入!  

 

对于消费者的质疑,嘀嗒搬场的态度强硬,意思你告我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展开调查。要说,这市场售价几十元的气泡膜,张嘴就要300元;报价六千,结算四万多元,这哪是搬家公司,明明是搬家刺客!

 

对此,有网友表示,“六千多拆空调都可以再买几台新的了,这不是坑人吗?”还有网友调侃道:“明明可以直接抢,公司还给老人家搬了个家”,那么如何避免遇到这样的搬家刺客呢?我们来听听专业律师的解读。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搬家或者上门维修等类似服务,常常会因为在一开始没有确定的报价而在服务过程中存在隐形消费陷阱。从法律角度看,如果搬家人员在提供服务时没有依据就坐地起价,或者通过虚假的方式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导致了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欺诈,如果搬家人员通过变相的强制方式让消费者接受某种价格的服务或商品,也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老人遇到“搬家刺客”,报价六千搬完收四万多?监管部门已介入!

王兴华律师表示:对此,一方面平台方要尽到监管和审查义务,让入驻的经营者将服务和产品提前进行明码标价,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注意选择正规平台和商誉良好的服务人员,提前对类似服务和产品的价格作以了解,不给他们提供随意要价的机会。同时索要和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和明细,以便后续出现问题时用以维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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