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见证、代书遗嘱有效吗?
兄弟姐妹见证、代书遗嘱有效吗?
2023-05-24   阅读:288   京云律师

  白女士的父亲很早前过世,白女士和哥哥约定轮流照顾母亲,可是哥哥对母亲不闻不顾,母亲还因此起诉过哥哥要赡养费。白女士母亲临终前,由白女士的舅舅代书,留下一份遗嘱,说“因为儿子不孝顺让自己很伤心,所以决定把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女儿白女士”,当时母亲的三位兄弟姐妹都还做了见证并签了字。
       兄弟姐妹见证、代书遗嘱有效吗?

  母亲过世后,白女士拿着遗嘱想要继承母亲遗产,哥哥不同意,说这份遗嘱是无效的,母亲的兄弟姐妹不能做为见证人和代书人,那么,白女士哥哥的说法有道理吗?白女士能按照遗嘱继承财产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这份遗嘱由舅舅代书,并由母亲的三位兄弟姐妹在场见证,有立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的签名,也注明了日期,形式上满足了代书遗嘱的要件,争议焦点在于遗嘱见证人的身份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母亲的兄弟姐妹是母亲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来说,继承人不能做为见证人,这是为了防止基于血缘或身份关系,公正性会受到影响。

  但在本案中,因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尚在,白女士母亲的兄弟姐妹与待处分的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不能视为利害关系人,而且从各项证据信息来看,在与儿子经历赡养费诉讼之后,这份遗嘱是白女士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高度的可能性,所以这份遗嘱应该是有效的,遗产由白女士继承。在这也提醒大家,立遗嘱时最好咨询专业人士,规避风险,以免产生类似纠纷。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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