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的父亲因罹患癌症,最近病情加重,住进了重症病房中。父亲醒后,自感时日无多,由于王女士是家中老小,父亲一直很挂念放不下王女士,父亲便找好友作见证,帮忙打印了一份遗嘱,要把自己的房子等所有财产留给王女士。
由于当时医院要求,每次只能两名家属探望ICU中的病人,两个好友也是分批进去见证签字。后来父亲不幸离世,王女士想要继承父亲遗产,可其他兄弟不同意,说这份打印遗嘱不符合见证人见证的要求,那么,这份打印遗嘱有效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表示:
我国《民法典》要求打印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而且一般来说,打印遗嘱的见证要求时空一致性,也就是说两个见证人需要同时参与从制作到订立遗嘱的全过程。之所以这么明确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是为了能实质保障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但是在本案中,打印遗嘱是王女士父亲在ICU病房里订立的,当时医院限定每次只能两名家属探视,这两位好友分批由亲属陪同进入ICU病房,符合当时危急情形下的特殊要求,具有合理性,不应过于苛责程序,虽然两名见证人先后到场见证,但可以视为法律规定的在场见证,这份遗嘱并不因此无效,父亲的遗产应该由王女士按遗嘱继承。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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