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迁律师在线问答 | 90%的人都不知道,这些级别的政府或部门无权直接征地
京云拆迁律师在线问答 | 90%的人都不知道,这些级别的政府或部门无权直接征地
2023-07-10   阅读:714   京云律师

京云拆迁律师 · 在线答疑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遇到征收的机会非常少,这也造成了大家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非常困惑,面对不堪其扰的征收方不知道如何应对。于是,京云拆迁律师团希望通过在线问答的方式帮助大家解答拆迁问题,帮助大家走出征收困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今天我们汇总了几个近段时间来,常被咨询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京云拆迁律师在线问答 | 90%的人都不知道,这些级别的政府或部门无权直接征地

 

 

 

我是辽宁省某市村民,年初,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我们村项目区内土地实施征收工作,我的耕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请问,耕地征收如何进行补偿?”

 

 

 

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另外,针对于失地农民,相关部门需要办理并落实社会保障,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不得批准征地。并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3个月后,应当将社保费用划入到农民社保资金专户。 

 

 

 

 

 

“我听说我们这征地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请问,市县级国土资源部可以征地吧?市县级人民政府来征地,这个是合法的吧?”

 

 

 

很多被征收人一听说征地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就认为肯定是没问题的。其实不然,90%的人都混淆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哪些级别的政府或部门可以征地的相关规定。

毫无疑问,市县级人民政府是有权发起征地的,但是几乎无权未获批文就进行征地。开展征地,必须要有省级人民政府上或国务院这两级政府的批文才合法。注意,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无权直接征地。

 

严格意义上讲,能够批准征地的行政单位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市县级人民政府只是发起和组织实施单位。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获批后才可征地。

 

记住!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自主批准征地的情况只有一种。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看到,在征地方面,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自主批准征地的权限是很小的。仅限一部分土地。其他征地则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征地批文。如果没有征地批文,就来征地,那就是很典型的违法征收行为了,可以依法起诉。

 

 

 

 

 

“违建是由征收方口头确定的吗?”

 

 

 

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以“违建”的名义进行的拆迁十分常见,然而征收方口头将房屋等认定为违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方面,违建应当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去认定,并由此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决定。另外一方面,一座房屋被确认为违建,应当确认这座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还是《城乡规划法》,二者都应当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认定,并告知被拆迁人认定的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 

 

 
 

 

“被认定违建后,征收部门就立马强行拆除了我的房屋,请问,这种情况下属于违法强拆吗?”

 

 

 

程序上违法也属于非法强拆。违建和“被违建”的房屋,未履行合法拆除手续不能进行强拆。被征收人的房屋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被随意拆除。在违建认定后,未听取被征收人意见情况下,作出限期拆除通知,属程序违法。在限期拆除6个月内,拆除违建的行为,属于违法强拆。

 

拆违应当严格执法,如果程序不合法,拆迁户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请求,申请国家赔偿,扭转维权的被动局面。当遭遇强拆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马上报警明确偷拆行为的实施主体。二,拍照、录像进行证据保存。三,联系律师,启动维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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