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对公摊面积的讨论从未间断过,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则“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登上热搜。
热搜榜上一则“取消公摊是忽悠 购房者不会得到实惠”的消息再次引起人们的讨论。
近年来,“买69平方米的商业公寓,公摊面积达37平方米”“买140平方米的房子,测量后只有110平方米”“史上最强公摊小区”之类的新闻不断出现。
今年7月,陕西西安的姬女士称,其购买的一套69平方米的商业公寓的房子,公摊面积达37平方米,公摊面积的比例超过了50%,“公摊面积大到怀疑人生”。
惹得很多购房者“一肚子怨气”的公摊面积真的没有上限吗?
京云律师表示,对于公寓公摊面积国家确实没有一个强制性的规定,每个地区的情况也会有所区别,但是公摊面积达到50%是非常少见的。
京云律师指出,虽然有关住宅的公摊面积国家也没有严格的制定标准,但是也是有着参考的范围,一般普通住宅公摊比例在10%到15%之间,高层住宅通常在20%到30%之间。
艾女士看中了某高档楼盘,因该楼盘的销量很好,只剩下几套了,艾女士便匆匆的支付定金,并签订了认购书,等到实际入住才发现合同上房屋面积是140平方米,测量后只有110平方米,意味着公摊面积高达30平方米。
那么公摊面积过大,算不算开发商违法呢?是否要求退房呢?
京云律师认为:我国法律上面有规定,商品房按套或者是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应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面积,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但未明确要求公摊面积所占的比例。
换言之公摊面积过大不是法定的退房理由,但也不意味着购房者无法维权,如果是开发商擅自变更了规划,导致公摊面积过大,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积有差异,那就按照实际面积结算差价。
京云律师曾接手过一个案例。
2021年6月,认筹上海建发央玺楼盘的72户业主被开发商告知,楼盘上叠的实测面积比预测大了一些,房子大了就需要多补钱,开发商还特别强调了是有房管局进行测量的,不会出错。
基于对建发企业的信任,业主们于2021年7月19日开盘选房当日,签署了实测面积确认书,确认了需要补交的房款,7月21日开始,业主们陆续签署预售合同。
在签字补房款时,开发商并未告知需要补交的面积费用是公摊面积费用,只是说房子的套内面积增加了,所以要多收费。
当日展厅内公示的只有增加后的总的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没有预售合同里原本的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的显示,致使业主们并不知道套内面积并没有增加的事实。
在业主不知实情的情况下,开发商诱骗业主在补充协议上签了字,直到2021年12月,业主们通过房管局出示的相关公摊面积误差公告,才得知实情。
原来所谓的实测面积增加,并不是套内面积的增加,而是公摊面积。
新增的公摊面积足足有2.77平方米,需要补交19万多的费用。
对此测量队给出的回应是公摊面积不同在于北门电梯厅的分摊。
原本误认为下叠门有北门,所以由下叠住户承担公摊面积,但之后实地勘测发现下叠没有北门,就把这块地方划分给了上叠。
但对于上叠的业主而言,自己的家门在3楼,一楼是电梯厅,并且也没有上叠的入户门,而电梯也不是上叠住户独用的,为什么公用的电梯厅要全划分给上叠呢?
上叠住户没有涉及的更改得到更多的权益,为什么要承担这块北门电梯厅的公摊面积呢?
业主咨询房管局后得到的回答是因为下叠电梯用的少,所以把电梯厅完全分给了上叠,但多少的界定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
业主们曾多次通过信访投诉维权,但均没有得到有效回复。
因而上海建发央玺楼盘的75户业主打算联合上诉,请求开发商针对自拟违法补充协议行为进行合理解释,公示央玺楼盘的公摊明细计算方式,如违背相关法律政策,则应判定补充协议无效,退还公摊面积补交费用。
同时开发商强行收取公摊面积增加的差价行为与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中第2条第2点中“共有分摊部分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不承担增加部分的房价款,凡减少的开发商应退还减少部分的房价款”相违背。
京云律师介入后,整合调查过程中获取的证据材料,向有关部门寄送了相关文书,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开发商违规收取新增公摊面积差价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建发相关违规行为予以纠正,让此类其他巧立名目胡乱收费的黑心开发商们引以为戒,切实维护老百姓们的合法权益。
预售制、公摊面积,一直都是我国楼市难以回避的两大焦点问题。天下购房人苦公摊面积久矣!在这里提醒广大购房人:
如果遇到公摊面积的法律问题,一定要保留好购房合同,回忆在销售的过程中,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检查房屋是否有其他问题,找到一个合适的突破口,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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