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向律师咨询,并声称他和丈夫在离婚诉讼期间所居住的房屋已纳入拆卸范围。房子是用婚前贷款购买的,首付由丈夫支付,但拖欠的贷款由双方偿还,现在已经进入拆迁评估阶段,而丈夫尚未就拆迁补偿问题达成协议,丈夫只是因为返还了原始贷款金额,婚前财产的其他部分没有分割,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拆迁补偿款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财产】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管理财产,归夫妻之间共同完成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的、捐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具有共同发展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他们的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对于个人信息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关系一方的个人进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
(三)遗嘱内容或者通过赠与企业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属于当事人的其他财产。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组成
1、房屋建筑主体架构设计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工程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补偿金额,根据拆迁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评估。由于中国具体管理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对于政府通过制定的,各地操作起来会有所不同。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进行房屋承租人可以自行设计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通过支付企业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对于房屋承租人需要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方式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贴从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置住所的期限届满当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贴从期限届满当月起发放。
3、搬迁补助费;
其中,拆迁住宅进行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保障建筑施工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成本计算。但如果是拆迁责任人的拆迁,拆迁人不再支付拆迁补贴。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还包括:设备进行搬迁、安装的费用管理以及企业无法得到恢复正常使用的设备可以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搬迁奖励;
目前很多地方对此做出了规定,指的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拆迁方和拆迁方积极配合签订协议并在房屋中拆迁并获得报酬。
5、停产停业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及时给予适当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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