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2022-03-02   阅读:572   云合专业律师网整理

  申请强制征收土地程序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申请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对依法应当征收的土地实施强制征收的程序,在现实生活中相当常见。对于如何申请强制征地的问题,下面云合专业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时间:被征用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生效后;被征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赔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移动的,诉讼期限至少为3个月。

  2.申请期限。 强制执行申请应当自被追诉人的法定追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的,经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强制执行工作单位:人民对于法院。

  4.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进行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方式决定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于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中国人民法院强制要求执行。

  二、申请强制征地,应当提供材料

  1、征收补偿决定、有关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文件、催缴情况、被征用人和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的房屋发展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地址和与被执行人有关的财产状况;

  6、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赔偿金额、专户存款账号、产权交易所、周转房所在地、面积等资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字,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期限执行强制征地的申请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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