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层高“缩水”业主能否主张权益?
随着商品房市场的迅猛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交易市场。而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房屋品质,商品房纠纷中出现了很多因房屋质量或交付条件产生争议而拒收房屋的纠纷,除了常见的主体结构缺陷、漏水等问题,业主对于商品房的层高的关注也在不断增加。但是目前普遍适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只有对商品房的层高数值的约定,鲜有对房屋净高进行约定。当商品房的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又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呢?
2013年张先生与锦兴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其购买某房产公司购买北上海市虹口区某小区内房屋,其中约定房屋层高3.5米。合同签订后,张先生依约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于2014年2月接收房屋。2014年6月,案外人白先生曾因所购房屋层高不足一事起诉锦兴房产公司,法院对该案作出了民事判决,判决书中明确锦兴房产公司开发的三层裙楼层高短缺,认定白先生向锦兴房产公司购买的涉案小区内房屋层高不足合同约定的3.5米,故锦兴房产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20万元。张先生于2014年11月因前述案件的判决书而得知自己所购涉案房屋层高不符合合同约定。此后经实地测量,张先生购买的房屋层高根本不足合同约定的3.5米,因此张先生起诉,要求某房产公司赔偿损失40万元。
审理中,张先生及锦兴房产公司对于涉案房屋层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产生争议,法院委托上海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对于上述问题进行了鉴定,经鉴定,涉案房屋层高为3.33米。
此案经过审理后,考虑到房屋价款、房屋面积、层高减少程度对房屋使用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赔偿数额予以酌定。法院最终判决锦兴房产公司赔偿原告曹某明二十五万元。
房屋层高的减少,不仅仅是所谓的数字变更。部分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房屋实际层高情况等行为,以此手段变相超建住宅层数从中牟利等,更会致房屋可使用空间减少、可利用高度降低、使用环境变差,损害业主的利益。如果业主在购房住房的过程中遇见了类似纠纷,一定要跟进关注楼房的建筑情况,保持和开发商的良性沟通,同时切记注意保存书面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咨询和帮助,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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