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2022-03-10   阅读:6434   京云律师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离婚的,因该房产产生纠纷的,夫妻双方应如何分割该房产呢?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解决方法 提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没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下时,一般认为该房产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法律攻略

  起诉费用的交纳起诉法院选择起诉时需要的材料诉讼流程图 ⑴受理费:¥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1000元的,¥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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