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棚户区改造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的,因此其拆迁补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方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补助和奖励。
由上述规定可知,棚改项目的征收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房屋价值补偿,这一项是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一项是指由于征收拆迁导致搬迁、在安置房交付前需要在外面租房的租金等费用;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一项主要是对于经营性用房而言的。
如果当地公布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可以对照看一看是否包括这三个主要方面,如果公示的补偿安置方案低于被征收前的生活水平,可以咨询京云拆迁律师,由律师帮您判断是否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来提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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