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房,售后返租中承诺的返租更是遥遥无期。普通百姓压上全部家当购买商铺,却不得不面对这令人心痛的现实,今年的新冠疫情更是给这些家庭带来雪上加霜的打击。
在走投无路之际,业主作出了最后一搏的决定,找到我们北京京云(上海申云)律师事务所。带着几十户业主的殷切期望和无比的信任,我们立马展开了工作,仔细的研究案情,查询各种信息,只为了能够打一场漂亮的胜仗,那些日子通宵达旦已是常态,忘我的工作也换来了令人欣慰的结果:这个案子,我们胜诉了!成功的帮助业主退了房!
案情简介
河南周口某区几十户业主于2018年前后,分别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购买了该区某项目(“峰华新时代”项目)的商铺,合同中约定:2019年12月31日交付房屋,否则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若逾期超过180天,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双方对此若有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某仲裁委仲裁。
后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开发商要求签订《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否则开发商有权将此房另行出售。面对强大的开发商,业主们只能签字,不然的话前期交的钱就得打水漂。实际上,《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就是售后返租的表现形式。尽管业主知道天上没有掉馅儿饼的的事儿,可是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业主来说,又能怎样呢?
后期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直到2020年6月仍未交房和开业,交房遥遥无期,更不要说是托管协议的履行了。
律师观点
一、开发商已经于2019年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额《房屋认购协议》当然合法有效;
二、开发商的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且开发商应当退还业主已付购房款和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三、根据《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开发商应当赔偿业主因商铺逾期开业,导致的逾期开业期间的租金损失。
仲裁委裁决结果
一、 支持业主们的仲裁请求,裁决解除《房屋认购协议》
二、 裁决开发商退还业主的购房款和利息
三、 裁决开发商赔偿业主逾期开业期间产生的租金损失
案件之外
这个案子历时半年之久,作为亲历者我们律师的心也跟着案件的每一次进展起起伏伏,期间经历过不同的心理历程,也为案子多次往返于上海和当地,尽管有曲折,但我们深信也坚信,只要朝着退房的目标不断的前进,探索着各种对我们业主有利的方案,就能取得成功。果不其然,结果令人欣慰,不负当事人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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