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过的节奏吗?两口子该有多大气呢?吵个架,锅碗瓢盆都用上了,你说屋里关着门小打小闹还说的过去,但是这菜刀从窗口飞出去,插入楼房的外墙上,得亏没有闹出认命,只是这高空抛物法律可是明文禁止的。
近日,有媒体报道吉林省吉林市某社区一户居民,疑似夫妻吵架,从楼上扔出两把刀,刀直插入楼外墙。所幸无人经过,邻居称扔刀的人精神有些问题,当时情绪不稳。社区称涉事人已送医,出院后会搬走。有网友表示搬走就能解决问题吗?下次去别的地方继续扔菜刀怎么办?高空抛物不是已入刑法了吗?难道精神病患者伤人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吗?
网友的担忧不无道理,毕竟精神病患者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么精确病患者伤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精神病人在发病时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规定,过去不知道有精神病的成年人,精神病突发时致人损害的,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如过去有精神病,其突然发病致人损害的按照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精神病的鉴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还好本次发病的精神病患者的刀子没有伤到人,但是高空抛物在法律上是明文禁止的,并且已经纳入刑法。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且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同样,夫妻吵架,一方拿刀的行为也同样不可取。
首先,夫妻吵架拿刀的行为不合法,遇到这种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处理。
其次,夫妻吵架拿刀如若伤人,则可能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人罪。
再者,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那已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当然,如果仅仅是吓唬,但是没有造成实际危险的,不违法。
夫妻吵架无可厚非,两口子一起生活,人生路那么长,谁没有个磕磕绊绊呢?但是吵架归吵架,光动口别动手,吵完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日子照样过。当然能不吵架,尽量别吵架,毕竟家和万事兴,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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