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韩女士的父母婚后共育有六名子女,分别为韩某一、韩某二、韩某三、韩某四、韩某五以及韩女士。父亲在2012年去世,母亲于1999年去世。父亲去世后留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房屋一套(为2011年购买的房改房)。
因房屋系产权单位北京某公司安置给韩女士父亲和韩女士的,因此,在2011年房改时,韩女士父亲同意韩女士出资一半购房款并确认韩女士占有房屋的一半产权。父亲为防止自己离世后子女因遗产纠纷出现矛盾,特亲笔书写了财产处置书。
并且2020年,六子女就房屋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材料:确认韩女士及其父亲各占涉案房屋一半的份额,父亲的50%份额由六名子女平均分配,房屋过户至韩某二名下,待房屋出售后各方按照上述约定比例分配。现在,父亲离世,其他兄弟姐妹拒不承认父亲留下的财产处置书以及之前达成的房屋分配协议的效力,并拒绝配合韩女士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二、胜诉过程
韩女士万般无奈,于是准备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打听,韩女士了解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专注房产纠纷,对于房屋继承方面的有关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因此,韩女士来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寻求解决方案。
王国龙律师热情接待了韩女士,在认真听取韩女士的案件情况并查看相关案件材料后,告诉韩女士,《财产处置书》是韩女士父亲对自身房屋产权的处置,应当属于遗嘱的性质。韩女士与其他五兄弟姐妹在2020年签订的协议书,系各方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财产分配协议,韩女士理应对房屋享有7/12的份额,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十分有必要的。
王国龙律师接案之后立即组成专案律师团队负责韩女士的案件,经过律师团队研讨案件后,形成了初步的诉讼方案和诉讼策略,并由专案律师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因本案属于继承纠纷类案件,
首先,经过相关工作,王国龙律师调取到了韩女士父亲及母亲的死亡证明,以证明韩女士父母均已过世;
其次,还调取了韩女士父亲以及其他继承人的相关人事表,以证实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最后,调取到了房屋买卖契约、房权证、房屋登记表、收据、协议书等相关书证,用以证明房屋相关情况以及相关分配情况。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为案件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三、法院判决
庭审中,被告方认为涉案房屋是被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原告无关,并且认为财产处置书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主张按照法定继承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王国龙律师从不同角度出发,提出代理意见:
一、被继承人的《财产处置书》系对自身房屋产权的处置,属于遗嘱的性质。
二、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系各方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财产分配协议。经过王国龙律师的不断努力。
最终,法院确认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就涉案房屋进行分割,由韩女士享有十二分之七的份额,其他继承人各享有十二分之一的份额。京云律师帮助当事人成功分得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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