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跳过中介与卖房者达成交易,中介起诉难逃法律制裁
购房者跳过中介与卖房者达成交易,中介起诉难逃法律制裁
2022-08-17   阅读:685   京云律师

我们看到中介坑客户的新闻比较多,客户坑中介的新闻却不多。 

 

 

某天,有一个声称想要购房的徐先生来到了房产中介,让中介带他去看房。工作人员带徐先生看了好几天房子之后,徐先生对其中一套有了购买意向,于是中介便联系徐先生和房东见面商讨价格等事宜。

 

没成想聊完了之后,中介就联系不上徐先生了,不久后中介得知徐先生已经买下了这套房子,但是是通过另外一家中介公司,跳过了之前这家中介。对于这种“跳单”行为,中介表示非常生气,将徐先生告上法庭。

购房者跳过中介与卖房者达成交易,中介起诉难逃法律制裁

徐先生是否存在“跳单”行为?中介公司能否获得相应报酬?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表示:徐先生可真是让中介百忙一场啊!其实所谓的“跳单”,关键是看购房者是否利用了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进行选房、购房。

 

王兴华律师

 

本案中,徐先生全程享受中介公司的服务,利用了中介公司提供的专业信息选中了自己想要的房子,在双方之间实际已经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但是可能是为了逃避高佣金,徐先生避开了中介私下与房东交易,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中介行业的规则,剥夺了中介作出居间服务后获得报酬的权利,中介公司完全可以依据两者之间的合同关系,通过诉讼要回其应得的报酬。

 

虽然中介公司没有和徐先生签订合同,但是中介报酬数额的确定,可以结合相似居间活动的一般报酬水平、中介为徐先生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居间服务有无全部实施完成等因素综合考量。建议徐先生不要为了占便宜自作聪明,最终还是逃不出法律!

 

法律参考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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