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位于钟山县某镇菜园地集体土地的房屋被强制拆除。该房屋的合法拥有者黄某,找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寻求帮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原来,钟某是钟山县某镇菜园地村民,钟某在该菜园地有一处房屋。钟山县政府因为实施“一江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没有向黄某发布征收拆迁公告文件时,就将黄某的房屋拆除。黄某认为,政府的行为是违法的,遂找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收到代理请求后,遵循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的原则,收集了钟山县政府行为不合法的证据,起草了行政起诉状。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证明钟山县棚户区改改造不合法的证据、耕地占用税票等证据证明黄某使用的房屋是合法的,黄某是该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此外,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指出,钟山县政府虽然发出了催告书与公告,但是催告书与公告并不是政府强拆的依据,政府在进行强拆前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而黄某在法定期限已经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没有拆除的依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遂提出代理意见,钟山县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存在严重违法,侵犯原告黄某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行为违法。然而,钟山县政府却称:黄某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政府的拆除行为是合法的并向法院提交种种证据。面对钟山县政府的辩称,京云律所也是早有准备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指出钟山县政府的证据缺乏关联性。
最终,法院认可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的观点,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黄某涉案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