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婚姻观念的转变,现在的再婚家庭越来越多,再婚后又离婚的情况也十分常见。如果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了,在继父母去世后,继子女是否享有继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呢?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在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为您解答。
陈先生从小父母离异,陈先生跟着母亲生活,后来母亲再婚,并在陈先生15岁那年又再次离婚。离婚时陈先生的母亲和继父约定好,未成年的陈先生继续跟着母亲生活,继父不再负责抚养。
前不久,继父去世了,陈先生想了解一下,虽然和继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对方毕竟跟母亲结过婚,他是否还是继父的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也就是继父母承担了未成年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的抚养费用,而且持续时间足够长,就会产生法律拟定的父母子女血亲关系,可以相互继承。
但是在本案中,虽然小陈与继父之间曾经存在过抚养事实,但是因为继父与母亲离婚后不再继续抚养小陈,小陈没有和继父共同生活也没有对继父进行赡养照顾,因此小陈和继父之间的继父子关系已经解除,彼此不产生父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小陈无法继承继父的房子。但是值得提醒的是,小陈可以继承亲生父亲的遗产,不管亲生父亲和母亲离婚之后是否再婚,有没有和小陈共同生活,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小陈都有继承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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