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张老太名下有一处房屋,共生育有两名子女,1980 年期间大儿子对老宅房屋进行了重建, 2002 年至 2003 年期间大儿子的孩子马某 1 将原有全部房屋进行了翻建,并在原址基础上进行了扩建。
从 2002 年翻建至今已经达 17 年之久,翻建时姑姑家从未提出过异议,之后也没有提出过马某 1 的翻建侵犯了姑姑的继承权,并且在奶奶马老太去世时,姑姑已经分得了首饰及其他贵重物品, 房屋分配给了马某 1,现在遇到政府征收拆迁,姑姑跑出来要来分房子的拆迁补偿款,把自己兄弟 几个都告上了法院。
案情简介
在北京众多律所中,马某 1 最终选择了专注于征收拆迁纠纷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刘建华律 师热情接待了李某香,在了解基本案情后,京云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经过认真考虑, 马某 1 最终将案件委托给了刘建华律师处理。
接受委托后,刘建华在梳理相关证据后,立即按照分 工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因前期准备工作充足,刘建华在庭审中积极为当事人辩护,认为在马老太病 故后,房屋就已经发生继承,2003 年马某 1 对原有房屋进行了翻盖,当时原告未提出异议,也未在诉讼时效内主张继承权,所以已经不具备涉案房屋的继承权,并且马某 1 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 原告也没有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异议,被告主张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此外,涉案房屋已经 由马某 1 全部进行了翻盖,继承所涉及的原有房屋已经毁灭殆尽,继承物已经灭失,桥东区人民政 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也是对翻建后的房屋进行补偿,该房屋不属于继承物。
刘建华律师的辩护观 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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