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价格暴涨 ?多地监管部门出手打击哄抬药价,最高罚500万!
连花清瘟价格暴涨 ?多地监管部门出手打击哄抬药价,最高罚500万!
2022-12-15   阅读:624   京云律师

近日,随着多地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连花清瘟等药品成为市场“抢手货”。为避免部分不良商家趁机囤积居奇、哄抬药品价格,北京、浙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纷纷“出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那么一经查实,如果经营者存在恶意涨价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面对已经涨价三倍之多的连花清瘟,我们消费者又该怎么办?

连花清瘟价格暴涨 ?多地监管部门出手打击哄抬药价,最高罚500万!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我国的《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有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不正当行为。经营者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一方面,要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导致商品大幅涨价的,处1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甚至可以处500万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还可能面临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王兴华律师也提醒大家,关键时刻谨防上当受骗,要按需购药,理性囤药,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让不法经营者受到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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