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租商铺应该由谁租赁呢?
一房两租商铺应该由谁租赁呢?
2023-04-07   阅读:157   京云律师
案情

甘先生致电咨询一个问题,去年他在本地相中了一间商铺,找到商铺房东,表示自己想租下这间铺子做生意,当时这铺子还有人在用,房东说因为上个租户很快就到期了,同意租给甘先生,两人签了租赁合同,约定年末房子腾出来后,由甘先生租下商铺,租期十年。甘先生也按照约定支付了押金和第一季度租金。结果,今年年初,甘先生发现这铺子原租户王女士还在用,一打听才知道,原来王女士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又和她续租了,他们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甘先生不乐意了,他觉得是自己先签的租赁合同,要求王女士搬出去,把房间腾给自己,但王女士不同意,那么,这间商铺应该由谁租赁呢?
一房两租商铺应该由谁租赁呢?
回答

首先,像本案中房东为了获利,而就同一房屋与甘先生和王女士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这属于“一房两租”,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但是这两份租赁合同并不因此无效,因为房东作为商铺的所有权人,他与甘先生和王女士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两份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一间商铺只能由其中一人承租,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甘先生和王女士都主张承租商铺,即便王女士是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签约时间晚于甘先生,但由于王女士一直在商铺中经营,已经合法占有使用租赁商铺,最终商铺应由王女士承租。而无法承租房屋的甘先生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在此也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最好需审查房屋的实际居住情况,或者房屋租赁相关备案信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五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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