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迁律师】“少数服从多数”的强拆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该承担的责任一点都不能少!
【京云拆迁律师】“少数服从多数”的强拆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该承担的责任一点都不能少!
2023-07-11   阅读:234   京云律师

拆迁方用“少数服从多数”为理由,强拆行为就能合理?黄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糟心的事。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接受黄先生委托,代理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被告县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京云拆迁律师成功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黄先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某村村民,在当地有一处房屋。房子不大,但是住得很舒适,一家人在一起很温馨。这一切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被打破了,导致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原来,因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需要,黄先生的房屋及其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内。本来黄先生也是支持改造的,但经过了解,棚户区改造项目没有任何征收拆迁合法手续,并且在拆迁实施之前没有进行发布征拆公告,没有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没有举行听证,加上补偿太低便一直未与征收方达成一致补偿协议。谁承想,黄先生在事先未收到任何通知情况下,房屋就被县政府组织的人员强拆了。

 

黄先生深知,直接同政府部门抗衡是不行的,财产受到损失不说,一家人的生命安全也可能受到影响,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多方打听,黄先生与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并委托京云律所拆迁律师助其维权。

 

京云律师接到该案后,根据案情始末,判断出案子的关键在于征收方强拆当事人房屋行为的合法性上。于是京云拆迁律师向法院诉求确认县政府对黄先生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并紧锣密鼓地准备了全方位的证据材料。

 
庭审

 

庭审中,被告县政府辩称,在实施改造工程过程中,组织工作组对原告居住的棚户区改造区域住户表逐一入户动员宣传和推进工作。多数住户自愿同意并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被告还制作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和房地产估价报告,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拆迁户房屋的面积、位置等具体数据予以保存,作为安置补偿的依据。1月19日,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发通知给原告,限期2月3日前搬离,否则将予强制拆除。而原告在接到通知后,拒不离家,遂依法强拆。

 

原告要求的安置补偿数额超过相关政策规定,以致无法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使棚户区改造工程不断延误。在拆除已签有协议住房的房屋后,未签订协议的少数住户房屋变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后,对原告房屋进行强拆是合法的。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本案黄先生房屋是由被告县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县政府应承担本案行政强制拆除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案被告县政府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被告县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没有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对黄先生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因此,黄先生请求确认县政府强制拆除黄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经过京云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法院采纳了京云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确认被告县政府强制拆除原告黄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京云拆迁律师】“少数服从多数”的强拆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该承担的责任一点都不能少!

【京云拆迁律师】“少数服从多数”的强拆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该承担的责任一点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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