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推送是一篇,楼上漏水楼下被淹,楼上租户竟要楼下赔偿违约金?的文章,由于楼下业主一直联系不到楼上业主,杨女士与《小溪说事》栏目组记者、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国龙律师一起去找物业,物业通过房管的帮助,找到了杨女士楼上的业主刘先生。
刘先生的一番话,事情更复杂了。
刘先生说自己当初全款购买的房屋,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今房屋已经托管给中介了,而中介又把房子租给租户,现在维修,需要给租户另找住处,由此产生的违约费用谁来承担呢?虽然他们之间也签订合同,但是合同明文规定,出现问题:如果质量问题,找开发商,如果是协商问题,已经交给托管了,刘先生称自己在里面没有任何问题。
面对刘先生推诿,王国龙律师细致入微的解答。
王国龙律师表示理解刘先生的心情,但是目前的情况,是楼下住户漏水,需要楼上业主出面才能解决。至于责任划分问题,因为涉案房屋尚在质保期内,刘先生后续可以跟开发商主张造成的损失。为此,希望刘先生能够配合尽快解决问题。
随后工作人员又来到开发商办公室,没见到开发商,物业通过电话联系到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经过沟通交流,物业愿意出面协调,开发商愿意派人维修,至于楼上业主是否愿意出面解决问题,不得而知。
王国龙律师谈到,从法律层面来说,楼下的业主只能找楼上,至于楼上业主跟开发商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保修条款来进行处理,对于楼上业主造成的损失,比如他给租户进行赔偿,后续可以向开发商进行主张。
对于楼下业主杨女士而言,王国龙律师表示:杨女士如果提出损失,首先要证明损失的存在,比方说现在的房屋因漏水原因无法出租,导致租户解约合同,产生的相应损失,可以向楼上业主进行主张。
因为楼上业主是第一责任人,又是房屋所有权人,至于说托管、转租那是另外的法律关系,但是作为楼下业主来说,要追偿追责,肯定是找楼上业主。另外杨女士如果需要诉讼解决,需要明确被告的个人信息进行立案。
最后王国龙律师称,楼上租户要求楼下业主赔偿违约金的做法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漏水不是由于楼下业主导致的,在发生漏水的情况下,楼下业主要求进行维修是正当的诉求,至于说租户跟楼上托管公司与业主之间是什么关系,应依据合同向托管公司或业主进行追偿,无权要求楼下业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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