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房子的时候,会多买一个储藏室,用来放杂物、或者自行车、电动车等。比如山东省德州市的王女士买了一间7.4平米的储藏室,打算放电动车,然而收房时变成了2.1平米,顿时傻眼了。
四根大管道正对着门口,根本放不进去电动车。王女士跟售楼处协商希望能够改动下水道,售楼处拒绝改动。王女士很是气愤,当初交房时,售楼处要求先签字收房领钥匙,才能实地查看房子和储藏室,因此,购房时,虽然王女士知道自己买的35号储藏室可能会有管道,但是并不知晓里面的具体情况。
王女士说,当初挑选储藏室的时候,工作人员曾告诉过她,35号储藏室会有管道,因此价格方面会有部分优惠,但令她没想到的是管道所处位置与所占面积,竟然如此别扭,连进门都是难题。
王女士多次向开发商协商无果后,求助山东卫视齐鲁频道的《小溪说事》栏目,栏目组邀请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诸盼盼律师与记者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王女士购买的储藏室已经影响到正常使用。
那么问题来了,合同有约定,也明确告知了,但未告知管道位置,导致影响实际使用,这种情况,王女士是否申请退房?
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诸盼盼律师通过与王女士沟通交流,以及查看王女士购房时签订的合同,认为按照合同约定,王女士不满足退房条件。
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诸盼盼律师表示:按照王女士签的合同,不管是签正式的购房预售合同,还当时签订的认购协议书里面,储藏室的编号已经确定,包括里面的使用面积,公摊面积还有单价,都已经确定,但是我们看到的里面有附件的一个户型图,户型图上并没有把管道的隐患还有图示给标注上去,所以业主在购买这个房子,包括购买储藏室的时候,在没有交房的时候,是看不出来储藏室是如何进行使用的。那么就出现了实际交付与合同当中约定的不一致,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诸盼盼律师建议王女士可以带着当时跟销售的聊天记录以及现场图片,先去找开发商进行前期协商,进行相应的置换。
经过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诸盼盼律师一番分析后,王女士跟随《小溪说事》栏目组记者找到了开发商的工作人员。
开发商表示:目前不确定是否还有空置的储藏室,不管是王女士退房还是换房,都需要把贷款结清以后,再更改网签合同或者撤销网签合同。结清之后,开发商才可以跟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是退是换需要进一步核实,看看有没有不存在管道的储藏室,到时候带着王女士,到现场实际勘察。
在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诸盼盼律师和《小溪说事》栏目组记者的协调下,开发商表示他们会慎重考虑王女士换房的诉求,并跟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同时承诺一周之内给出方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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