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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5日,“京云说房”系列专题文章《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一文。笔者通过“确定房屋权属主要考虑的因素”“不同情况下,房屋如何分割”,详细讲解了夫妻买房时、以及离婚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可谓是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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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结婚买房,在很多人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大家买房的方式可能有多种,比如在婚前购置新居、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房,或者由父母出资购房。那么,在这些不同的情形下,怎么认定房子的归属呢?如果离婚了,房子又该怎么分割呢?
一、确定房屋权属主要考虑这三个因素
1. 购房时间
2. 房屋出资情况
3.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二、不同情况下,房屋如何分割?
1、一方婚前购买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房,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小两口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小两口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只赠与一方,这时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或未明确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则推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主张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小两口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小两口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只赠与一方。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以父母名义买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小两口用夫妻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不能请求分割房屋,小两口只能按照出资情况,依据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5、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是以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本息,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时对于房屋的产权,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一般是先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夫妻一方使用。夫妻一方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何分割,可以参考第一条中的处理原则,即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应该归双方共有,以按揭的数额分割。
表面上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较为常见和简单,可不同家庭中涉及到房产分割等关键问题,会因为情形不同而变得复杂起来,像房屋出资情况、登记情况、还款情况、资金来源等可能有所不同,那么,在分割时也会有不同的裁判结果。如果您遇到上述类似情形,建议找到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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